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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女企业家由于家庭突遭变故所经历的悲惨遭遇.

  • 来源:上海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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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0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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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郭富英,我和爱人王榕在大兴区从荣达电脑到金榕达文豪广告公司共同经营了二十多年,主要从事广告制作和大型喷绘,在喷绘行业全国领先,2015年2015年6月4日我爱人王榕被发现自杀身亡,在遭遇家庭重大变故的时候,基层干部刘书记、不良律师丁志趁机侵占我的财产,侵犯了我的人身和合法的财产权利。

一、 有关梨园村村书记刘书记黑恶势力的情况反映:

在我爱人刚刚办完后事次日,在我神心极度崩溃之时,刘书记利用担任大兴区梨园村村书记的权力、身份地位,纠集打手帮凶,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强占我土地及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1、2010年我以100万元的价格自原承租人郝仁处受让取得位于大兴区北臧村镇梨园村东的土地5亩,承租期限至2049年4月。2012年,我以500万元的价格自梨园村村支书刘书记处受让取得位于大兴区北臧村镇皮各庄二村、三村、梨园村的土地18.4亩,承租期限至2048年9月。我取得上述两块土地使用权后,投资2000多万新建了厂房15000平米、宿舍、办公楼1550平方米,并在其上经营金美益通商贸有限公司,年营业额1000多万元,净利润500余万元。2015年,我爱人去世,在我精神受到严重打击,茫然无措的时候,刘书记指派其手下王英涛、蔡多美等人前往我住处,威胁我及其家人,并要求我将土地租赁合同拿出来看看。我为了家人安全,迫于王英涛的逼迫将合同取出。王英涛将合同一把抢走,并且威胁我:不许报警,如果报警就让工厂停工。因为王英涛与刘书记一伙在当地势力很大,当时承租土地的施工就是由刘书记安排王英涛施工的,其他人根本没办法施工建设。要是让我的工厂停工也是有能力说到做到的。为此,我因为害怕报复,当时就没敢报警。王英涛没有做任何手续就带回交给了刘书记。导致我现今手中没有任何凭据要求权利,其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均被刘书记所控制,并采取各种手段转移至他人名下,强取豪夺我的私人财产。

 2018年,我承租的上述土地进行拆迁,按照拆迁补偿政策应补偿我补偿款约为6000多万元。但由于我手中的合同被抢走,孤身一人无力看护名下的财产,刘书记趁虚而入霸占了上述两块土地及房产。为此,我也多次找刘书记讨要说法,均被刘书记告知财产已经抵偿了债务,拒绝交还财产和合同。而实际上,我与刘书记之间没有任何债权债务,我不欠刘书记一分钱。目前,拆迁补偿协议已经签订,补偿款正在发放过程中,但作为实际权利人我却无权签订补偿协议,也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全部利益都被刘书记通过各种方式霸占。

2、刘书记伙同我的员工王英稳私自抢走我价值200多万的红木家具。2015年7月,刘书记买通我的员工王英稳,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打开我位于先锋公寓的办公室,将办公室内价值200多万的红木家具抢走。我向其讨要说法,其还理直气壮声称:这还都不够呢,这些都替我还账了。

3、刘书记利用自身地位形成的势力,干扰公安机关办案,逃避法律制裁2015年7月,刘书记伙同佟学滨等多人开着车,强行前往我经营的捷美益通商贸公司工厂,抢走家具等贵重物品。当时,我的员工多次向北臧村派出所报警,但刘书记利用自身势力影响干扰执法机关工作,最终,抢走物品的事情不了了之,没有任何说法。由于此次事件导致工人人心惶惶,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不久工厂就停工了。综上,刘书记作为基层的管理干部,利用手中权力转让集体财产谋取利益,其后又指使手下帮凶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强占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他人合法财产,同时利用权力和地位干扰司法机关侦办案件,逃脱法律制裁。

二丶 北京兴展律师事物所不良律师丁志伙同佟学滨诈骗我公司北京金榕达文豪广告公司名下270平米住宅一套。

具体情况如下:

我金榕达文豪广告公司因经营需要资金周转经丁志介绍道邦担包公司绍辉给我公司贷款200万,用龙湖时代金榕达文豪广告公司名下房产2-2-101(现房号为5-2-101)购房合同和发票做收押,丁志是担包人,2015年6月4日发现我爱人王榕自杀身亡,王榕是金榕达文豪广告公司法人,之后丁志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在大兴法院执行了我在兴创公司一笔购房款650万元用于偿还龙湖时代这笔贷款,之后我郭富英多次向丁志索要这个房产的合同及发票,丁志一直不给,现在经我查询此房产已不在金榕达文豪广告公司名下,变为佟学滨小舅子王铮名下,丁志利用职务之便伙通佟学滨,在我失去爱人等多重打击之下精神受到严重打击,茫然无措的时候诈骗我公司财产。

我相信在领导人的英明领导下,大兴区政府和公安机关会彻查清楚,将刘书记,丁志和佟学滨等人绳之以法,维护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